一、結構組成基本原則
1.城鎮瀝青路面結構由面層、基層和路基(水泥路面多墊層)組成,層間結合必須緊密穩定,以保證結構的整體性和應力傳遞的連續性。大部分道路結構組成是多層次的,但層數不宜過多。
2.行車載荷和自然因素對路面的影響隨深度的增加而逐漸減弱;對路面材料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的要求也隨深度的增加而逐漸降低。各結構層的材料回彈模量應自上而下遞減,基層材料與面層材料的回彈模量比應≥0.3;土基與基層(或底基層)的回彈模量比宜為0.08~0.4。
3.按使用要求、受力狀況、土基支承條件和自然因素影響程度的不同,在路基頂面采用不同規格和要求的材料分別鋪設基層和面層等結構層。
4.面層、基層的結構類型及厚度應與交通量相適應。交通量大、軸載重時,應采用高等級面層與強度較高的結合料穩定類材料基層。
5.基層的結構類型可分為柔性基層、半剛性基層;在半剛性基層上鋪筑面層時,城市主干路、快速路應適當加厚面層或(+土工布)采取其他措施以減輕反射裂縫。(判定剛性非剛性的指標:彎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