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養護作為一個完整的概念 于2 0 世紀8 0 年代被提出, 是讓狀態良好的道路系統保持更長時間, 延緩未來的破壞, 在不增加結構承載能力的前提下改善系統功能狀況而采取的一種養護措施。
預防性養護的實質是在適當的時間,將適用的技術措施, 應用在適宜的路面上。
其核心思想是要求采用最佳成本效益的養護措施, 強調養護管理的主動性、計劃性、合理性。
從“十一五”開始,交通運輸部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預防性養護工作。
通過近十年的努力,預防性養護的理念已逐步被廣大公路管理者和技術人員所接受;預防性養護技術(包括材料和裝 備)不斷完善和成熟。
預防性養護的資金和實施里程逐年增加,“十二五”期 間,國省道預防性養護年均實施比重提 升至5.1%;預防性養護的成效也開始顯現。
但隨之而來的是在預防性養護的實際操作中,面臨一些困惑的問題亟需解決,主要有:如何安排預防性養護資金 (計劃)、如何把握預防性養護時機、 如何選擇預防性養護技術、如何保證預防性養護工程質量、如何評估預防性養護工程效果等。
如何安排預防性養護資金
進一步提高對預防性養護重要性的認識。將預防性養護的作用提高到公路資產保護和路面保全的高度,加深對預防性養護作用意義的認識,提高應用預 防性養護策略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同時,加強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 門、財政主管部門等決策和計劃制定、 資金管理部門的領導進行交流和溝通, 以爭取各級各方面的領導對預防性養護工作的重視和支持。
調整養護工程分類
從現行的公 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和相關的技術規 范對養護工程的分類來看,都還沒有預防性養護的分類,在養護工程的計劃中除少數省市外,大都沒有預防性養護的專項科目。
這樣對預防性養護的推廣工作帶來了管理和制度上的障 礙。所以,必須對養護工程分類進行調整,增加預防性養護科目。
我國目前公路養護工程按其工程 性質、復雜程度、規模大小劃分為: 日常保養、小修工程、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缺少預防性養護的分類或科目。
建議在養護工程分類 中增加預防性養護工程,即在路面尚未出現病害或剛剛出現輕微病害時,為了更好地保持良好的運營狀態,延 緩未來的路面破壞, 延長其使用壽命, 在不增加結構承載能力的前提 下,在適當的時間,采取相應的技術 措施用以保護和改善路面系統功能狀況的養護工程。
編制科學決策計劃
樹立科學決 策的理念,采用科學決策的方法,按 照科學決策的程序,實現公路養護科 學決策,達到全壽命周期內既能保證 優良的路況水平又能使總費用(包括 建設費、養護運營費和用戶費用等) 最低的目標。
科學決策最終要落實到 養護規劃和養護計劃的編制上。為便 于實際操作,應明確路面預防性養護 的比例, 列入年度養護計劃。
交通 運輸部《“十三五”公路養護管理發 展綱要》提出: 高速公路預防性養 護(單車道里程)平均每年實施里程 比重不少于8%,普通國省道不少于 5%。
建議預防性養護實施里程按照當年公路養護里程的比例:高速公路8% 至10%;普通干線公路6%至8%;農村公路暫不提比例要求,根據實際需求和能力安排。
如何把握預防性養護時機 嚴格地講,預防性養護時機并沒 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 要根據道路 使用年限、路況質量、交通量大小、 養護預期目標和經濟能力綜合考慮確定。
但總體上要把握住“預防性養護 是養好路”的觀念和“預防性養護觸 發值”的發生時機。
在實際決策和操 作中,需要綜合考慮路面使用時間和 單項技術指標情況進行篩選。
可實施預防性養護的時段和單項指標的參考 范圍(瀝青路面):達到路面設計年 限的3 0 %至4 0 %;路面破損狀況指數 P CI為85以上;路面行駛質量指數RQ I 為85以上;路面結構強度指數P S S I為 85以上;路面車轍深度指數R D I按養 護技術規范要求確定;路面抗滑性能 指數S R I按養護技術規范要求根據不 同道路等級確定。
具體篩選時,可通過路面管理系統,將符合上述6種情況的路段分別列 出;然后按路齡、交通量和路況指標等因素對列出的路段進行排序
最后根據 養護目標和資金安排情況選擇預防性養 護具體路段和技術方案,經現場核實和 調整后列入年度公路養護計劃。
在交通運輸部下發的“國道108 線和國道205線改造示范工程實施方 案” 中要求: 重點對路面使用性能 指數( P Q I ) 且路面損壞狀況指數 (P C I)在85以上,實施大修或改建 超過3年的路段實施預防性養護。
符合 以上條件的路段,實施預防性養護的 比例不低于60%。僅國道205線在2012 年至2013年就實施預防性養護工程 1111公里,總體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