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物價房價瘋狂的上漲,也擋不了人們對購房的熱潮。大家都希望在交房的時候不會出現什么差錯,對于沒有什么經驗的人來說交房是一件難事。交房是買房的重要程序,很多人都不知道交房流程而然導致后面一系列的問題,交房也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商品房交房標準及其注意事項吧!
一、房屋交房手續
1、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后,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2、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并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
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開發商不出示的,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商品房交房標準
3、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根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等相關法規,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該法規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商不提供的,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托的單位;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4、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再簽署房屋交接書。
二、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項
1、收房注意房款約定
如果客戶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
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戶須結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物業費不能亂漲價
根據現行規定,新建小區一般由開發商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并簽署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約定。因此,如果在收房時出現物業費漲價的問題,業主可據此主張權利。
3、物業費可以按月交
在辦入住手續時,多數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要求業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業管理費。根據有關規定,物業管理的各項收費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計收,但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的物業管理費用。
驗收注意事項
4、繳納契稅簽協議
根據規定,契稅一般于買賣雙方辦理房產權屬過戶或變更時向契稅征收機關繳納。現實中多數開發商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時要求業主特別是按揭業主繳納契稅、交易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入住手續。
開發商之所以這樣要求,是因為對于按揭買房的業主,在房屋權屬證書未辦下來之前,開發商要為其承擔階段性連帶保證責任。若業主入住后不能及時繳納產權辦理時應繳納的契稅、交易手續費等費用,會造成房產證遲延辦理或不能辦理。而業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時繳納這些費用,是怕開發商挪用。
對此問題,解決辦法是業主與開發商協商,簽訂《契稅繳納協議書》,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5、先驗房再辦理手續
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后,才允許業主驗房。對于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后辦理手續,并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并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后的糾紛。
以上內容詳細介紹了商品房交房標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選好房驗收時更要擦亮眼睛看清楚。更多裝修資訊詳情,請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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