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危重病癥,如急性傳染病、重癥心臟病、高血壓、中風等,禁用本療法。
2、凡刮治部位的皮膚有潰爛、損傷、炎癥均不能用本療法,如初愈也不宜采用。
3、飽食后或饑餓時,以及對刮痧有恐懼者忌用本療法
4、有出血傾向的疾病,如血小板減少癥、白血病、過敏性紫癜癥等不宜用瀉刮手法,宜用補刮或平刮法。如出血傾向嚴重者應暫不用此法。
5、新發生的骨折患部不宜刮痧,須待骨折愈合后方可在患部補刮。外科手術疤痕處亦應在兩個月以后方可局部刮痧。惡性腫瘤患者手術后,疤痕局部處慎刮。
6、原因不明的腫塊及惡性腫瘤部位禁刮,可在腫瘤部位周圍進行補刮。
7、刮完一次,務必在痧退以后再在同一部位刮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