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服裝史之家徽圖案的流行
14世紀,尊祟身分和門第的風習盛行,人們把自己家族的家徽圖案裝飾在衣服上.西方的家徽紋章.最早出現在13世紀十字軍的軍裝、軍旗上.因為當時的頭盔把將士的面孔全蓋住了,只留一條縫隙來觀察.為了分清敵我,就在各種武器、裝備上,如盾、旗幟、嗣衣、外套、馬拄、馬鞍、帳篷及其他器具上都畫上、刺繡或雕刻上家族的紋徽,后來,這種家徽圖案就成了顯示自己身分和
所屬家族的標志.這種用于戰場識別和貴族特權象征的家徽,到13世紀末,首先出現在法國的女裝上,到14世紀,連一般市民和農民也流行使用家徽來裝飾自己.家擻圖宰一般都在規定的盾形中表現,紋樣屑材以動、植物為主,鷹和獅最為常見,也有天體(日月星辰)和人物用塞,在衣服上的裝飾方法是自前中心和腰圍線把衣服分割成上下、左右四個部分(一般多縱向分成兩半)左右各用不同色地.然后從肩到腳,無論前后,通身補上或刺繡上被放大的大割紋徽圖案.為了配色需要,不僅衣服左右色地不同而且也有兩只袖于與衣身的色成對比狀的.已婚女子要把娘家和婆家的家微分別裝飾在衣服的左右兩側,門第高的一方在左側,兒童一般繼承父方家徽.家徽圖案廣泛地用于當時癱行的所有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