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吳邦東,莊吉團體總裁,善于韌性治理的溫州儒商。
時辰:中國民企莊吉團體與世界巨頭沃爾瑪關于“GEORGE莊吉及圖”商標糾葛案歷時7年,5次交鋒,一波三折。2009年2月,莊吉外行政檢查和一審訴訟都敗訴后的十幾天里,能否再次上訴,萬分糾結。
決斷:莊吉證據不齊,前四輪交鋒已連輸兩輪。在簡直看不到勝算的時辰,后一戰,打還是不打?持續,勝訴概率不大;保持,又心有不甘,這即是眼睜睜看著他人把本人辛勞養大的“兒子”強行奪走。
2009年12月3號,北京市初級群眾法院對莊吉與沃爾瑪關于“GEORGE莊吉及圖”商標糾葛案作出終審訊決那天,我正在英國倫敦。
那天倫敦的天氣不好,陰雨綿綿,有時刮風,偶然顯露太陽,鄉村人流稠密,連出名的樸素品街——邦德街(Bond Street)也比擬冷落。不過,有著125年歷史的馬莎百貨公司(M&S)生意還不錯,這里有我們公司消費的服裝,略感可惜的是商標貼的不是“莊吉”的牌子。
合理我慨嘆高檔服裝品牌的高附加值時,電話響了。
電話那頭,團體辦公室主任李霞的聲響昂揚:“吳總,我們贏了!我們贏了沃爾瑪!”她不斷跟進這個案子,心情很沖動。
我先是很驚奇,接著十分鎮靜!由于莊吉與沃爾瑪關于“GEORGE莊吉及圖”商標的糾葛官司,打了7年,兩頭進程一波三折,外行政和司法訴訟連輸兩次的狀況下,我固然保持這個官司必定要持續上去,但是關于能否能勝訴心里是沒有底兒的,終審我們勝訴了幾有點出乎我的預料。
然后,我在想,任何事態的開展都是決策的后果,大概說是挑選的后果。拿莊吉與沃爾瑪這個馬拉松似的國際商標糾葛案來說,2009年2月份,在北京中級群眾法院一審訊決莊吉敗訴之后的十幾天內,在證據難以搜羅,眾多學問產權專家不看好,某些董事會成員有些堅定的狀況下,假如我們保持上訴,那么事情就會是另外一種結局。
后的鎮靜
莊吉與沃爾瑪的商標糾葛來源于7年前。
2003年6月6日上午,我像平常一樣,在公司四樓日常辦公。
隨同門外短促的敲門聲,團體辦公室的任務職員匆忙走出去,將一封信函放到我辦公桌上。拆開一看,是國度工商行政治理總局商標局《關于提供注冊商標運用證據的告訴》。信函中所述:沃爾瑪連鎖商店公司“以延續三年中止運用”為由,請求撤銷你單位在我局注冊的第879181(25類)號“GEORGE莊吉及圖”商標。根據《商標法施行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則,請你單位在收到本告訴之日起兩個月內,向我局提供2001年1月16日至2003年1月15日時期在核定運用的商品或效勞上運用該商標的證據材料(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大概闡明不運用的合理理由。
后,我十分驚奇。沃爾瑪,就是那個世界500強之一,全球大的批發連鎖企業嗎?他怎么盯上了我們這個遠處中國溫州的民營企業。事先,莊吉與沃爾瑪既無業務往來,也無貿易協作。然后細心一想,又鎮靜非常。莊吉與沃爾瑪打官司,協作對手越強,越能闡明迎戰方的實力,這對處于開展下降期的莊吉是一個很好的時機。
于是,我們立刻組織職員提交了五組證據(1.員工任務牌以及加工單位的證實;2.商標標識產品訂貨協議書、標識實物及商標標識加工商開具的發票;3. 帶有“GEORGE莊吉及圖”商標的發票原件;4. 帶有“GEORGE莊吉及圖”商標的信封原件;5. 廣告合同原件和服裝實物照片),以此證實“GEORGE莊吉及圖”商標在2000年1月16日至2003年1月15日時期確已實踐運用,并拜托溫州一家商標事務所中止辯論。
就在2003年7月19日,我們向國度商標局報送《關于提供注冊商標運用證據及辯論》那天,鄭元忠董事長還向沃爾瑪公司總部發了一封電子郵件,期望以“協作”的方式來處理商標糾葛。
由于據我們考察所知,在國外,“GEORGE”是沃爾瑪旗下的一個群眾服裝品牌,在美國、英國、德國、韓國、日本等地有出售。2001年沃爾瑪進駐中國市場時,出于全球物流大呆滯貿易要素的思索,就在中國請求注冊了400多個商標,“GEORGE”也是其中之一,由于1996年我們“GEORGE莊吉及圖”就曾經注銷注冊,并呆滯運用,所以沃爾瑪的請求沒有失掉批復。事先我們也思索,莊吉團體有弱小的消費才能,沃爾瑪有弱小的渠道終端,既然自己都滿意“GEORGE”,不打不相識,何不嘗試一下協作?但是,郵件一去,杳無消息,對簿公堂也就不可防止。
前四回合拉鋸戰
莊吉與沃爾瑪的商標搶奪戰歷時7年,閱歷了5個回合,一波三折,頗有戲劇性。
2004年5月10日,國度工商總局商標局依法作出決議,莊吉公司在法活期限內提交了運用“GEORGE莊吉及圖”商標的證據材料,經檢查,該證據材料有效。沃爾瑪公司請求的關于撤銷“GEORGE莊吉及圖”商標的理由不能成立,莊吉團體在商標局注冊的該商標持續有效。
這樣的后果是在我的預料之中的,由于“GEORGE莊吉及圖”自身就是莊吉的商標,從1994年向商標局注冊請求,1996年經商標局核準予以注冊后,就不斷在運用,隨著團體戰略的晉升,商標的晉級,“GEORGE莊吉及圖”慢慢轉入職業裝定制范疇,在市面上呆滯比擬少,但從未中止運用。
本來以為此案到此就已了卻,沒有想到我們低估了沃爾瑪對此商標的必得之心。沃爾瑪不服國度工商總局商標局的決議,于2005年2月22日將商標局吿上法庭。2005年3月14日,北京市中級群眾法院采納了沃爾瑪的起訴,緣由是法院以為,本案系沃爾瑪不服商標局就其撤銷請求做出的保持注冊商標持續有效的決議提起的行政訴訟,依照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則,沃爾瑪該領先向國度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而不該當間接向群眾法院起訴。
2005年3月28日,在上述裁定失效后的第14天,沃爾瑪向國度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請求撤銷“GEORGE莊吉及圖”商標。
這次交兵中止了三年,時期仿佛又沒有任何消息。
直到2008年6月4日,國度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應沃爾瑪公司的請求,作出了撤銷“莊吉GEORGE及圖”商標的復審決議。商標評審委員會給出的理由是,莊吉公司此條件交的五組證據缺乏以證實其在涉案的三年時期內對“GEORGE莊吉及圖”商標中止了《商標法》意義上的運用。
從2005年3月沃爾瑪提出復審請求,到2008年6月國度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距離了三年多的工夫,為何會距離如此之久?而什么叫“《商標法》意義上的運用”?都是我不清楚的中央。
我怎么也不甘愿,公司立刻拜托浙江群眾結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筱恩、溫州中明學問產權代理公司商標代理人陳賀政,于2008年7月11日向北京中級群眾法院起訴,將國度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告上法庭。在案件的一審審理進程中,我們又向法院提交了第六組證據——2008年7月25日的資產評價演講書摘要,用于證實涉案商標與“莊吉”系列商標具有較低價值。
但是,2009年2月9日,北京中級群眾法院作出一審訊決:保持國度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關于第8791891號“莊吉GEORGE及圖”商標撤銷復審決議書》。這個回合我們又輸了。
后關頭,打還是不打?
說真實的,連輸了兩局,對我們的決心打擊很大。
2009年2月到3月,我們開了大大小小十幾個會議來商榷下一步的事宜。
事先好多關心此案的學問產權專家、律師們都不看好,他們以為根據事先莊吉的情勢,勝訴的期望十分蒼茫,除非莊吉能在短短一兩個月的工夫內,提交充沛的證據證實“GEORGE莊吉及圖”商標在2000年1月16日至2003年1月15日時期中止了《商標法》意義上的運用。而莊吉與沃爾瑪的商標糾葛鬧了這么多年,有充沛證據早就該提交了。假如莊吉能勝訴,也只是小概率事情。此時,董事會里有些股東也開端堅定,覺得既然專家都這么說了,可以勝算不大,持續上去,又耗精神也花錢。如今“GEORGE莊吉及圖”也非我們的主打商標,假如真的不能用了,對莊吉團體雖有影響,但也不會構成致命打擊。
但是,關于這樣的后果我是不能承受的。
“GEORGE莊吉及圖”是莊吉團體晚期的主打商標,為莊吉晚期的開展立下了豐功偉績,是我和幾個開創人本人做進去的,就像本人的親生兒子一樣,很有感情。不能由于沃爾瑪說這幾年我沒有看見你的孩子,你的孩子就得讓給我,就是我的!沒有這樣的道理。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2008年,威望評價機構對莊吉團體20枚三代商標組合中止評價,莊吉商標估值為2.91億元,在這個組合中,少了任何一個都會有損全體價值。作為“莊吉”商標的創立者,這是我不期望看到的。
那幾天,我心境有些高漲,但也并沒有過多地擔心那些絕大少數人都以為會攪擾我的那些題目,也并未為法律訴訟長工夫失眠。
不過在這時期,我的確想了很多題目,考慮我們為什么會輸?
我看到一組數據:2003年到2008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464涉外學問產權糾葛案件。其中大局部都是浙江民企與國際著名公司之間的糾葛,特地是與美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等興旺國度的公司。在這些涉外案件中,國外公司勝訴率在95%以上,這樣的后果難免讓人心寒,事先也的確為莊吉捏了很大一把汗。同時,我也親密關心近期發作的相似案件,剖析他們贏在什么中央?比方我跟正泰團體董事長南存輝交換,討教為什么正泰團體與法國施耐德長達三年的專利侵權糾葛案,能以施耐德天津公司向正泰領取1.6億元彌補金而達成和解。
在微觀層面上剖析國際大局、微觀層面上摸清案件細節之后,有些頭緒就慢慢清楚。中國學問產權法律體系樹立的工夫并不長,1982年中國才制定了《商標法》,1984年制定了《專利法》,1990年制定了《著作權法》,這些法律在上世紀90年代根據參與國際條約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