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購買開鎖工具自學開鎖技術,兩名貴州籍小伙張某和羅某僅花了3個月就入室盜竊8次,偷盜財物價值44萬余元。昨天,張某、羅某被天寧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4年5個月和14年。
去年3月,張某網購了幾套開鎖工具,并按照說明書學習了開鎖方法。學成后,他約了朋友羅某一起行動。據他們交代,作案固定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或中午無人在家時。事前兩人會到小區踩點,根據屋前腳墊是否高檔判斷屋主家境,尋找作案目標。作案時,由羅某望風,如果看見有人上樓,馬上打電話報信。去年3月至5月兩人得手8次,盜竊財物價值44萬余元,其中一次偷得財物近26萬元。
“我們一般選擇樓層高的住戶,以便被人發現后方便逃跑。”張某交代說,開鎖入室前,他們一般會先敲門,如果沒人應答,則馬上動手開鎖,然后進屋查找現金及值錢的物品。
承辦該案的孫法官說,有些市民安全防范意識薄弱,和田玉、翡翠、紀念幣等貴重物品就隨手放在床頭柜、梳妝臺、衣柜抽屜中,有的市民放在舊鞋盒、茶葉盒、月餅盒中,小偷略微花點功夫都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