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能耗,在人類整個能源消耗中所占比例一般在30-40%,絕大部分是采暖和空調的能耗,故建筑節能意義重大。
外墻保溫產品于20世紀40年代起源于歐洲,最初用于彌補墻體裂縫,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又發現這種復合墻體材料具有良好的保溫隔熱性能,節約了能耗。
隨后,美國于60年代引入了此類產品,并結合該國的具體氣候環境特點進行了改革創新,做了大量的基礎研究工作。20世紀70年代后,亞洲、歐洲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也普遍重視起建筑材料的研制與應用,并對建筑材料和 保溫材料進行了標識管理,強制建筑業在新建建筑中執行節能標準,其中外墻保溫節能標準的制定是目前各國在制定節能政策時的重中之重。
我國建筑節能行業自上世紀以來走過了一條曲折反復的發展之路。
20世紀80-90年代, 加氣混凝土、空心砌塊等自保溫墻體材料開始投入大量使用。為降低建筑外墻能耗,1995年和2000年分別制定的建筑節能“九五”和“十五”規劃,對建筑節能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都做出了部署。2011年3月14日我國公安部第“65號文件”中指示:將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范圍;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必須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