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7月7日訊 為進一步規范家政服務市場,國家標準委昨天同時批準發布了由濟南陽光大姐主導制制訂的《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范》和《家政服務機構等級劃分及評定》兩項國家標準,對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和家政服務機構劃分進行規范與界定。以上兩項標準將于2016年2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范》對母嬰生活護理員(俗稱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應為年齡在18—55歲,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備與等級相適應的服務技能等。
同時,該標準還將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和級共六級,其中一星級為等級,級為等級。標準對不同等級母嬰生活護理員應該具備的技能要求也極為詳細。
《家政服務機構等級劃分及評定》把家政服務機構從低到高劃分為A、AA、AAA、AAAA、AAAAA五個星級,字母數量越多,表示家政服務機構的綜合實力越強。其等級劃分依據家政服務機構在綜合實力、人力資源、業務管理、服務質量4個方面指標情況進行評定,每大類內容都有細化的評定標準。
據悉,截止目前,由濟南陽光大姐主導制訂并已發布的國家標準已達五項。